本报评论员
一个50年前创造的“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”的地方经验,为什么今天依然历久弥新、充满活力?一面全国政法战线的旗帜,为什么要在全国范围推广、弘扬?在纪念“枫桥经验”50周年之际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充分肯定“枫桥经验”重大意义,为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,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环境的重要部署。
50年来,“枫桥经验”由一座小城的生动实践,发展为平安浙江、法治浙江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,在不断丰富不断完善中获得新的内涵,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,彰显了独特优势,体现了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的伟大力量,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伟大力量。这是“枫桥经验”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所在。事实证明,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,始终坚持为了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我们就能够因时而动、因时而变、与时俱进,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导权、主动权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
今天,改革进入攻坚阶段,发展迈入关键时期,社会矛盾多样多发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,我们的一些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够,有的制定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群众利益,有的不能依法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,有的不能与时俱进地依靠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。在这一背景下,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把“枫桥经验”坚持好、发展好,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,必须准确理解“枫桥经验”的基本内涵。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问题,这是“枫桥经验”最突出的特点;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这是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;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,这是“枫桥经验”所蕴含的创新精神和时代要求;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,把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,这是“枫桥经验”给我们的重要启示,也是有效预防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宝。
“联系群众鱼得水,脱离群众树断根”。当前,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深入开展,审视“枫桥经验”,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,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,以创新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把“枫桥经验”的基本精神融合到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方面,我们就能够不断放大“枫桥经验”效应,凝聚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力量,确保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。